12月31日,公司谈判小组分别对其他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谈判,秉承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任的原则,根据服务内容、方案和重新报价等进行了重新评估,按制定的评分标准打分,最后中选单位:
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。
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日。参与选聘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如有任何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函告招标单位,超过公示期不予受理。
监督人:湖南国资公司纪检室
联系人:姚先生 联系电话:0731-85902682地址: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509
邮编:410002
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1月4日